知識產權,是“基于創造成果和工商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最主要的三種知識產權
是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其中專利權與商標權也被統稱為工業產權。
知識產權的英文為“intellectual property”,也被翻譯為智力成果權、智慧財產權或智力財產權。
知識產權表面上可被理解為“對知識的財產權”,其前提是知識具備成為法律上的財產的條件。然而,知
識的本質是一種信息,具備無體性與自由流動性。作為信息的知識一旦被傳播,提供這一信息的人就無法對信
息進行排他性的控制。那么由這一信息所表達的智力成果就不可能成為法律意義上信息創造者的財產。而知識
產權法律制度通過賦予智力成果的創造者以排他性使用權和轉讓權的方式,創造出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財產權形式。


商標注冊、變更、續展、轉讓、許可、撤銷、 復審、答辯、爭議、異議、補證、維權、戰略 規劃等
商標注冊周期9個月 左右、有效期為20年。 變更周期2個月左右、轉讓6-8個月。
商標續展周期3個月左右,有效期10年,撤銷周期9個月左右,許可周期3個月
申請專利條件:
l 新穎性:該發明或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專利局
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l 實用性:能夠進行工業化制造和生產,并產生積極效果。
l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版權業務
著作權登記、轉讓、變更、質押、許可、維權 等
l 美術作品
l 軟件著作權
l 文學作品
美術作品:周期2-3個月
軟件著作權:普通程序周期3—4個月
加急程序周期:3—30個工作日
文學作品:周期2-3個月

